關于推進工業爐窯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分局,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
根據《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襄陽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襄環委辦〔2020〕18號)和《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市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全市工業爐窯開展了全面摸排,排查出涉工業爐窯企業210家、窯爐1229臺。為加快爐窯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現就推進治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制定整改方案。對于需分類治理的137家企業、555臺窯爐,各地要根據治理要求和企業實際,督促相關企業與9月15日前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和改造任務,推進工業爐窯結構升級和污染減排。
考慮疫情對企業的影響,現將治理完成期限延長至2021年10月31日,并分階段開展治理:2020年12月31日前,各地完成治理爐窯數量不少于存在問題爐窯總數的50%;2021年6月30日前,各地完成治理爐窯數量不少于存在問題爐窯總數的90%;2021年10月31日前,各地全面完成已排查工業爐窯問題整改。對排放量大、無處理設施、無組織排放嚴重的企業,可優先安排治理。
二、提供技術指導。由于工業爐窯的種類多、分布廣,部分窯型治理難度大,各地要加強對相關企業工業爐窯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技術指導,可借鑒VOCs治理經驗,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為企業提供治理指導服務,避免企業治理走彎路,實現科學治污和經濟治污。
三、加強監管執法。對于96家無環評驗收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企業,請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督促企業限期完善環保手續,依法排污。要加強對工業窯爐的日常監督巡查,確保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無組織排放管理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