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的夏季已然來臨,也迎來了臭氧污染防控的重要時段。去年以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通過強力落實系列治理舉措,曾在“十三五”期間逐年加重的臭氧污染開始呈現減輕趨勢。據媒體報道,今年上半年,河北省11個地級市因臭氧污染損失的優良天明顯減少,臭氧污染程度大幅減輕。
向臭氧污染要更多的優良天,力爭在夏秋季不因臭氧污染出現重污染天氣,是各地落實“十四五”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共同追求的目標方向。生態環境部近年相繼出臺了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政策舉措、技術指南,各地也有一些成功實踐和做法。
筆者通過總結和分析發現,要在臭氧污染防治工作上接續發力,從根本上改變因臭氧污染損失優良天的被動局面,需要解決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的工作舉措單一、精準防控措施落實不夠到位、運用政策激勵機制不夠靈活等問題,在政策機制、管理機制、獎懲機制上綜合施策。
針對臭氧污染易在高溫、干燥、靜穩氣象條件下形成的機理,對排放臭氧污染前體物VOCs和氮氧化物的企業,在夏秋季高溫時段實施錯時生產,是近年多地已采取的成功防控舉措。在此基礎上,筆者建議應采取更加科學、精準的錯時生產管控措施計劃。比如,在春夏之交和夏秋之交相對低溫時段,錯時生產可縮短一些;而盛夏相對高溫時段,錯時生產可延長一些。
借鑒秋冬季重污染天氣對企業實施的績效分級管控措施,在夏季臭氧高發時段,對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企業和車輛持續落實“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舉措。在預判將有極端高溫天氣來臨、可能產生臭氧重污染發生時,對臭氧污染前體物排放重點企業和重型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更加嚴格的調控舉措。這樣既有利于調動企業治污的積極性,也有利于臭氧防控實際舉措的真正落實。
源頭治理是減少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減輕臭氧污染程度的根本舉措。各種治理技術設施更新日新月異,甚至有的地方在推動臭氧污染源頭治理過程中,出現了年年讓企業更新治理設施這種不科學不合理的情況。對此,建議對所有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企業和車輛治理底數進行建檔立案,跟蹤完善“一企一策”,“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哪個環節有污染問題就重點治理那個環節”。對癥下藥,盡量減少企業重復投資、浪費型投資,引導企業走上良性、有序治理軌道。
在監管執法方面,要對治理設施低端、管理水平低、有污染久拖不治或不正常使用治理設施,甚至公然造假的企業實施常態化嚴厲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種違法排污行為。同時,要對深度治理達標、在績效評級中被評為A級的守法企業,落實“不停產、不限產、少檢查、不打擾”優待政策,堅決杜絕執法檢查“一刀切”。
此外,要有效利用中央和地方對企業污染治理實施資金獎勵的優待政策機制。對率先治理、深度治理、守法經營的企業,在獎勵資金申報、獎勵資金額度上實施獎補政策。激勵更多企業有污早治、快治、深治,持續推進高質量發展。對治理設施低端、管理水平低下、依法治污不到位的企業,少獎勵或不獎勵。切實做到獎先、獎優、不獎污,引領各層次企業走向積極防控污染的良性發展之路。